發表文章

目前顯示的是 12月, 2014的文章

健保署澄清「年收入160萬元以下趕快去健保局申請菸品健康捐補助健保費」的訊息,並不正確。

針對最近網路流傳「年收入160萬元以下趕快去健保局申請菸品健康捐補助健保費」的訊息,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鄭重澄清,該項訊息並不正確,說明如下: 一、目前健保署並無受理民眾申請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健保費的業務,請收到該項訊息的民眾,切勿相信,並籲請民眾不要再轉寄該項錯誤訊息,尤其應慎防是否詐騙個人資料。 二、98年間全球經濟遭逢金融海嘯衝擊時,健保署為減輕低收入邊緣戶的健保費負擔,暫以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收入予以補助,以確保渠等就醫權益不受景氣影響。惟該項措施因社會救助法修正後,已新增「中低收入戶」認定標準及健保費補助規定,爰該項補助案自101年7月起結束,改依社會救助法等相關補助規定辦理。 三、依社會救助法等相關規定,目前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者,可由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自付健保費的1/2。民眾如本身或有親戚或朋友遭遇經濟困難,可直接向戶籍地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提出申請,如經核定為中低收入戶,縣市政府會主動提供名單傳送健保署,由該署逕以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中低收入戶健保費。基於簡政便民,民眾毋需向健保署提出申請。 發布日期:103年11月28日 資料來源: http://www.nhi.gov.tw/webdata/webdata.aspx?menu=21&menu_id=1064&webdata_id=4629&WD_ID=1064

有債務問題,怕年金入帳會被扣押,怎麼辦?

Q: 老張已經退休領取勞保年金2年了,他的太太也在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,別人的年金都是按月匯到銀行帳戶中,老張和太太因為債務問題,擔心年金匯入帳戶後就被 執行扣押,所以要求勞保局按月郵寄年金支票,老張和太太再拿支票到土地銀行去兌領現金。2年來每到月底年金支票要寄來那幾天,老張怕漏接掛號信,都不敢出 門。收到支票還得跑一趟銀行去兌領現金。不曉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? A: 按月領年金,入帳方便又安全 申請勞、國保年金的朋友都應該要提供一個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帳戶給勞保局,勞保局會從申請的次月底開始,按月將勞、國保年金匯入申請人的帳戶中。 但是有一些勞工朋友跟老張夫婦一樣,因為債務問題,擔心年金一匯入帳戶後就會被執行扣押,而要求勞保局改以按月郵寄支票方式發給年金給付。然而,受款人每到月底需在家等候收取掛號信,領到支票還要跑銀行換取現金,如果支票遺失還要辦理掛失止付等手續,真的很麻煩。 年金專戶有保障,不會被執行扣押 為了保障勞、國保朋友按月領取年金的權益,使給付入帳不會有被扣押之虞,103年1月10日修訂施行的勞工保險條例第 29條和增訂的國民年金法第55條規定,請領年金給付者,得檢具保險人出具之證明文件,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,專供存入年金給付之用。該專戶內之存款,不得 作為抵銷、扣押、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標的。 收到勞保局證明函,快去土銀開立年金專戶 勞保局已經委託代發勞、國保年金給付的台灣土地銀行辦理年金專戶作業,像老張夫婦一樣已經在領年金支票的人,勞保局會在 103年2月底寄發年金支票時,隨函夾寄勞保局通知開立專戶的證明函。老張夫婦收到支票和開立專戶的證明函後,就可以到台灣土地銀行各地分行兌領支票,同 時申請開立年金專戶,以後勞保局就可以改用銀行轉帳的方式,按月將年金存到專戶中;專戶內的存款經銀行安全控管,不會被扣押、抵銷、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。 至於還沒申請勞、國保年金,但也跟老張夫婦一樣有債務問題,不方便提供個人帳戶的人,從103年2月開始,只要申請勞、國保年金給付時,以書面說明 無法提供一般帳戶的原因,經勞保局審核符合請領年金資格後,同樣會發函通知申請人至土地銀行開立年金專戶,供勞保局按月存入年金給付使用。未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