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福利[104年12月15日版]
依本會章程加入本會為會員,滿180天得享有本辦法中各項權益。 兄、弟、姐、妹、夫妻或直系親屬同為本會會員對同一事件,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現金給付部份以一人申請為限。 一、子女教育獎學金: 1.本獎學金發放對象為會員子女,就讀於政府核准之公、私立日(夜)間部高中或大專院校,以每一學年為申請單位。 2.申請人德育、體育均需乙等或70分以上。 3.每學年申請乙次,以下學期成績為主,自國曆08月01日起至09月30日止,憑成績單正本、戶口名簿影本、學生證影本申請發給。 4.高中生:【含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】學科成績滿85分以上每名1,000元。 5.大專生:【含五專四、五年級】學科成績滿80分以上每名2,000元。 6.領取期限: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領取,逾期視同放棄。 二、重陽敬老金: 1.會員本人或會員父母年滿70足歲,會員本人憑【會員本人戶籍謄本】申請。會員父母憑【會員本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】及其【父母之戶籍謄本】申請,兄、弟、姊、妹同時為會員者,以一人申請為限。 2.每年自農曆09月09日前15日起,至09月09日後15日止申請,每人600元。 3.依理事會之決議,得改發等值之紀念品。 4.申請資格:自當年度重陽節當日起算,180日前入會之會員。 5.領取期限: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領取,逾期視同放棄。 結婚祝賀金: 1.會員本人結婚,以禮金2,000元為賀。 三、喪葬慰助金: 1.會員直系血親、配偶之死亡。 2.意外災害死亡不受第01條限制。 3.慰助金1,500元為輓。 4.會員本人死亡,5,000元奠儀,入會滿三年以上,每滿一年增加1,000元奠儀,並以10,000元為限。 【例:第四年6,000元、第五年7,000元,以此類推】。 四、傷殘慰問金: 一、會員意外事故造成殘廢符合勞保條例之第一、二、三級傷殘者,每人5,000元,入會滿三年以上每滿一年。 符合一級失能者:增加1,000元。 符合二級失能者:增加600元。 符合三級失能者:增加500元。 並以10,000元為限。 二、會員之直系親屬因意外事故造成符合勞保條例之第一、二、三級傷殘者: 一級殘:每人5,000元。 二級殘:每人4,000元。 三級殘:每人3,000元。 本條例須入會滿一年以上者方可申請。 法律諮詢: 本會特聘法律顧問茂揚法律事務所 李茂增律師[電話:07-2016588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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